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什么意思?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适用于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其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本标准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自《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以来,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为选拔高素质的公务员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满足部分国家机关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的需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制定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特殊标准》)。
在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中主要对人民警察和其他需要特殊体检标准的职位做出了规定,主要是在视力、听力、嗅觉、身体、肢体是否协调等做出了具体的要求,具体有哪些要求大家可以查看《公务员录取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细则及解释?
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三条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四条纹身,不合格。
第五条 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六条 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七条 嗅觉迟钝,不合格。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有哪些要求?
人民警察职位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色盲,不合格。
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不合格。纹身,不合格。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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